報名辦法:
報名日期2026年9月10日(星期三)中午12:00至2026年9月30日下午23:59止,請上
http://www.sportsnet.org.tw線上報名專區,同意參賽聲明內所訴內容
(保證遵守大會於競賽規程中所約定之事項,保證本人或本團體隊員身心健康,亦了解路跑比賽所需承受之風險,志願參加比賽方開始報名,競賽中若發生任何意外事件,本人或本團體及家屬願意承擔比賽期間所發生之個人意外風險責任,亦同意對於非主辦方所造成的傷害、死亡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損失放棄提出任何形式的賠償索求,一切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並遵守所有規定事項,勾選同意後才能報名。填妥比賽報名資料後,取得1組超商繳費代碼進行繳費。請於報名額滿前完成報名,報名截止日前如名額已滿,報名即截止,恕不再接受報名。
參賽物品領取方式
※此賽事僅提供宅配領取,郵寄地址限臺灣境內且平日白天有人可簽收,恕不寄送至郵政信箱
※海外跑者請填寫住宿飯店地址(請先告知飯店於配送期間協助收件)
- 本賽事統一採用宅配方式寄送所有比賽物資。報名時請務必勾選「郵寄代理報到」選項並繳交宅配領取費用。選手之比賽物資將自 2027 年 01 月 13
日起陸續寄出。請確實填寫正確且可收件之宅配地址。若報名後需修改配送地址,請務必於 2027 年 01 月 06 日前與本會聯繫,逾期恕不受理,以免影響包裹配送。
-
請於配送期間注意包裹配送情況,如於2027年01月19日前仍未收到包裹,於2027年01月20日上班期間(08:30–12:00;13:30–17:30)主動來電02-25855659查詢;若包裹送達時無人簽收而遭退回,本會將不再另行補寄。參賽物品請於賽後一週內,持大會電子回執單,於
2027 年 2 月 22 日至 2 月 26 日上班時間(08:30–12:00;13:30–17:30),親自至本會領取報名禮。報名禮內容包括:ASICS 跑步背心或專屬賽衣乙件、ASICS
跑步襪乙雙、ASICS
號碼布扣,以及號碼布(不包含完賽禮)。逾期未領者,視同放棄,恕不另行通知。
- 宅配領取費用請於報名同時繳交,超商繳費每筆限額2萬元,若訂單超過超商繳費限額請分不同訂單報名。
| 單筆訂單數 |
1人 |
2人 |
3-5人 |
6-20人 |
21-30人 |
| 台灣本島 |
NTD 140 |
NTD 200 |
NTD 350 |
NTD 700 |
NTD 900 |
| 台灣外島 |
NTD 190 |
NTD 250 |
NTD 400 |
NTD 800 |
NTD 1,150 |
- 收到宅配包裹代表已完成領取參賽物品手續,請於活動當天2027年02月21日逕自前往活動會場集合即可。
- 未完成領取參賽物品之選手,將自動喪失比賽資格,不得進入比賽路線,裁判有權終止無號碼布選手進行比賽。
- 活動當日恕不開放現場領取參賽物資。
晶片及成績查詢
- 本次活動將提供競賽選手晶片計時服務,依據世界田徑技術規則19.24.5條規定,參賽者起跑時間為鳴槍時間,主辦單位將依據鳴槍開跑時間開始計算時間記錄,並依據此時間記錄為參賽者名次成績排列之判定。
- 各組別全面採用晶片計時(晶片已黏貼於號碼布背面)。嚴禁一人配戴兩張(含)以上號碼布,或任意互換晶片號碼布。凡因上述行為導致晶片失效、成績無法計算者,均屬違反大會競賽規則,將取消參賽資格,成績不予計算。
- 請勿凹折或破壞已黏貼於號碼布背面之晶片。若因晶片損壞、配戴位置不正確(如放入口袋、手持等)致晶片無法感應,或未配戴號碼布者,將不予計時,亦不列入成績紀錄。
- 晶片為計時之依據,請確實通過各計時感應點,沒有按照大會規定使用晶片導致無成績者大會不予負責。
- 請選手衡量自身實力,切勿爭先恐後,發揮運動家精神,禮讓實力較佳選手優先出發。
- 請依指定時間集合與出發,提前出發或超過起跑時間10分鐘後出發者,大會有權取消參賽資格且無法提供成績。
-
選手成績將於賽後三日內主動寄發成績證明電子檔給予規定時間內完賽選手,請參加者務必確實填寫e-mail地址。參賽選手亦可於中華民國路跑協會網站http://www.sportsnet.org.tw成績查詢區下載或列印。
- 非限時內進入終點或缺任一晶片感應時間之選手恕不提供成績。
違規罰則
- 違反下列規定者將取消比賽成績:
- 非法接受他人供給飲料或食物。
- 不遵從裁判引導者。
- 未將號碼布以別針別在胸前、或無比賽信物者。
- 嚴禁於比賽行進路線中攜帶寵物、推行娃娃車、滑行直排輪、滑板、滑板車及腳踏車。
- 比賽進行於賽道中拍照影響其他選手者。
- 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參賽成績並禁止參加主辦單位舉辦之賽事一年及公布其姓名於主辦單位網頁上。
- 比賽進行中選手借助他人之幫助而獲利者(如乘車、扶持…等)。
- 報名組別與身分證明資格不符者。
- 違反運動精神和道德(如打架、辱罵裁判及大會工作人員…等)。
- 代跑及被代跑者。請勿以任何理由轉讓號碼布於無報名之個人參加比賽。
- 配戴2個或2個以上晶片者,將被取消資格不予計時,且不發給成績證明。
- 重製/複製號碼布者,請勿於任何網路平臺販賣或重製販賣號碼布,違者查明屬實,將依中華民國法律移送法辦。
申訴方式
- 比賽爭議:競賽中各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若與田徑規則有同等意義之註明者,均以裁判為準,不得提出申訴。
- 申訴程序:有關競賽所發生的問題,須於各組成績公佈十分鐘內,向大會提出,同時繳保證金新台幣參仟元整,由競賽組簽收收執聯;所有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若判決認為無理得沒收其保證金,作為大會賽事基金。
注意事項:
(請詳閱本注意事項)
- 安全第一,大會裁判或醫師有權視選手體能狀況,中止選手繼續比賽資格,選手不得有異議。
- 隨身攜帶身分證明備查。
- 代跑者及被代跑者一經查明屬實,由裁判長宣佈成績無效外,將禁賽一年及網路上公佈代跑者與被代跑者姓名。
- 收到參賽物品後,請妥善保管號碼布及其背面已黏貼之計時晶片,遺失恕不補發。未配戴或未持有已黏貼晶片之號碼布者,將喪失參賽及領取完賽禮之資格。
-
完成報名因故無法事先報到及參賽者,於賽後2027年2月22日(一)至2027年2月26日(五),上班時間(08:30-12:00;13:30-17:30)至中華民國路跑協會領取參賽物資包(不含完賽禮),逾時逾期視同放棄。
- 大會有權將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姓名及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販售、登錄於本網站與中華民國路跑協會刊物上,參賽者必須同意肖像、聲音、姓名與成績,用於上述相關比賽之宣傳與播放活動上。
- 大會(即主辦單位)已將賽事相關商業活動分別獨家授權予各個協辦單位或贊助商。未經主辦單位授權者,禁止利用本賽事經營相關商業活動(包含但不限於拍攝並販售參賽選手影像、販售周邊商品等)。
- 未穿戴主辦單位製發之工作證或工作服者,禁止於本賽事期間拍攝參賽選手之影音、照片後,用以販售或從事任何商業行為。
- 路線上之橫向路口,將視交通流量彈性開放橫向車輛,請參賽選手經過路口時務必聽從裁判與交通警員的指引。
- 本活動路線及沿途補給站皆經過申請使用,為維持活動品質、保障報名跑者的權益,沒有配戴號碼布的跑者,禁止進入賽道及使用補給站。
- 大會不允許代跑或轉讓者進入活動區域,如有意外發生無法獲得保險保障並應負相關連帶法律責任。本規程如有未盡之事宜,得由大會修正公佈之。
- 選手於賽事期間因參與賽事所造成財物損失或體傷,大會將協助處理公共意外險理賠事宜,惟選手已獲得理賠項目、或因特別不保事項、或非屬理賠範圍等事由,不得再向指導單位、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及贊助單位等要求任何形式之賠償。
- 跑者及活動參與人員不得攜帶毒品、刀(槍)械、爆裂物等違禁物品進入活動會場。
- 請詳閱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之事宜,得由大會修正公佈之。本規程內容依大會解釋為準,大會保留最終修改與解釋之權利。
- 為維持體育賽事之中立性,活動全程禁止任何形式之政治宣傳、標語、旗幟、服飾、標章等涉及政治立場或主張之行為與物品,違反此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進行勸離,敬請所有參賽者及觀賽者配合,共同維護良好賽事環境。
- 選手一旦報名,視為同意本活動辦法內的所有規定。
公共意外險注意事項
各位親愛的跑友們:運動是保持健康身體的重要元素,請各位視自己跑步當日狀況量力而為,並請於活動前一日做充足的睡眠及當日跑步前2個鐘頭吃早餐。
大會為本次活動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所有細節依大會與保險公司簽訂之保險契約為準);投保項目及金額如下:
- 每一個人體傷責任新臺幣500萬元
- 每一意外事故體傷責任新臺幣1億5,000萬元
- 每一意外事故財務損失責任新臺幣200萬元
- 本保險契約之最高賠償金額新臺幣3億400萬元
公共意外責任險承保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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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 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跑步在本保險單載明之競賽路線上發生之意外事故。
- 被保險人在競賽路線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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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不保事項:
- 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
- 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而公共意外責任險只承擔因外來意外所受之傷害理賠。
- 選手如遇與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 公共意外責任險不理賠報名者在賽道上摔倒或是踢到貓眼石等事項;報名者可自行評估是否加保個人人身意外險或是旅遊平安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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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曾發生過以下病況及有以下疾病狀況,屬猝死高危險群,請諮詢醫師專業的判斷及請勿勉強參加。
| 不明原因的胸部不適(胸悶、胸痛) |
家族心臟病史(一等親在60歲前發生心臟病或猝死) |
突然失去知覺 |
| 腎功能異常 |
不明原因頭暈 |
糖尿病 |
| 不明原因的呼吸困難 |
高血脂(總膽固醇>240mg/Dl) |
癲癇 |
| 心臟病 |
高血壓(>140/90mmH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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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選手於賽事期間因參與賽事所造成財物損失或體傷,大會將協助處理公共意外險理賠事宜,惟選手已獲得理賠項目、或因特別不保事項、或非屬理賠範圍等事由,不得再向指導單位、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及贊助單位等要求任何形式之賠償。